人生最絕望的是什麼?是最愛的人威脅自己的生命。也許有人說:“最絕望的是最愛的人不愛我。”其實“不愛我”的程度還不夠深,最深的絕望是不愛還想要毀滅我。
而家暴就是這“最絕望之事”最充分詮釋。一個孩子經由一對父母來到這個世界,他對父母是完全依賴的,甚至可以說生命是完全拽在父母手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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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一隻風箏,只要父母扯一下繩子,風箏就會搖搖晃晃,如果父母剪斷這根繩子,那麼風箏就會高空墜落而遍體鱗傷甚至死亡。人真的那麼容易死亡嗎?我想說家暴下的孩子們離死亡真的很近。一位父親失手打死了自己五歲的孩子,在麵對警察時說:“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打了一下就死了。”人對生命承受能力的無知會讓孩子直接走向死亡。 真實案例: 案例一:一位六七歲的女童遭親生父親毒打致死,女孩生前最後一句話是:“爸爸我起不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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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女孩送醫後不治身亡,她的父親也非常懊悔,一直喃喃地說:“我才打了一個小時,怎麼就死了呢?”直到醫生宣布孩子死亡,她的父親依然認為女兒可以被救回來。 案例二:深圳西鄉的虐童事件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。視頻中八歲的小女孩被母親打——揪頭發、摔凳子、摑掌;等她父親回來接著打,最後還被弟弟打。孩子不停地喊著”媽媽別打我“,這個孩子成了這一家人的出氣筒,看得直叫人揪心。 案例二中有網友在下麵留言說:“這樣的父母怎麼不直接拉出去斃了?”警方回應:“女孩身上的傷不構成犯罪,無法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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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我國對虐待兒童的犯罪也量刑較輕,一般情況下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,致使兒童死亡的也不過才處以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所謂一命償一命,到了兒童這裡只不過是彈指一揮間的七年以下。 我們寄希望於法律對這些虐待孩子的犯罪行為進行嚴懲,但更重要的是父母要停止對孩子的侵害。假使父母因為虐待兒童被剝奪撫養權或者判刑,那麼孩子未來的路更加艱辛——幸運的送到比較好的福利院,不幸的不知要流亡何地;等到暴戾的父母出獄,孩子的遭遇將如何,我們更不敢想像。 如何才能真正地杜絕這樣的事?追根究底是父母們需要修煉,要學會控製自己的情緒,即使孩子犯錯也要對其有節製的懲罰,盡量不要動用武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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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應如何管控自己的情緒? 1、準確發現自己的情緒其實每個人都會有情緒,這是正常的。但有的人會管控自己的情緒,而有的人卻只會任意撒潑。好的父母在有情緒時會分辨自己的情緒來自哪裡。如果來自自己,那麼就獨自一人處理好情緒再與孩子溝通;如果來自孩子,那麼你可以向孩子表達。 2、正確表達自己的情緒你可以向孩子表達:“媽媽現在很生氣”“我很生氣,不想理你”,通過正確的表達自己的情緒,孩子也能感受到父母的怒氣,這已經足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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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還要毒打孩子,那麼孩子只會對你產生恐懼以及產生對生命的絕望。 3、平等溝通協商規則父母和孩子之間有分歧才會產生矛盾和憤怒,那麼最重要的是平等協商“共同遵守的規則”。即使孩子還小,我們依然要尊重他們的意見,並且訂製的規則大人也要一起遵守,這樣你們才會形成統一戰線。 管理自己的情緒確實很難,但你每往前走一步,你的自我管控能力就增強一級。相信只要我們努力去做,一定能夠自如地控製自己的情緒,善待自己和孩子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