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30歲了,正式跨入了而立之年。 這個年紀對於一個男人而言,正是黃金時期,只是,很可惜,我是一個女人。 我又懷孕了,這是第五個了,我想生下他,但男朋友卻還讓我去做掉。 我們在一起四年了,我為他懷了五次孕。 我很愛他,非常非常愛,為了和他在一起,我被家人趕了出來,為了和他在一起,我可以拋棄尊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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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,肯定會有很多人罵我,但是我就是愛他,愛到骨子裡,不能沒有他。 我們在一起十個月的時候,我第一次懷孕,他說我們還小,事業還沒穩定,讓我去去醫院做掉了。 第二次,我們在一起一年半,他說他正在事業上升期,想先發展事業,也讓我去做掉了。 第三次,他說我們還沒有結婚,準生證什麼的辦不下來,做掉了。 第四次我發現的及時,藥流的, 這次,因為我們倆吵架鬧分手,他說如果我還想和他在一起,就讓我把孩子流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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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哭著吃了藥,在醫院婦產科的廁所裡疼到昏闕。 今年,我們在一起四年了,我又懷孕了。 上次大夫就對我千叮嚀萬囑咐,絕對不能再流產了,不然,我這輩子都不能再有孩子了。 但是,還是不小心懷上了,這次怪我,因為我漏服避孕藥,所以懷孕了。 我知道避孕藥對孩子不好,但是我還是想生下他,因為他有可能是我 這輩子最後一個孩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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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親愛的,為什麼你還要我做掉? 為什麼你還是不肯娶我?到底我哪裡做的不對?到底為什麼你會如此殘忍? 為什麼? 我已經為你懷孕五次了,這次,我要留下這個孩子,我要生下他。 親愛的,求你,娶了我吧。 求你,給我和孩子一個家吧! 手術拿小孩有什麼風險: 開刀拿比較好! 我朋友說吃藥一個禮拜幾乎都蹲在馬桶上, 痛不欲生,況且好像幾週內才能用吃藥的。 風險: 如果你沒處理好,或沒照醫師指示亂服藥,亂吃東西; 有可能導致大量出血;又或是子宮裡的東西沒清乾淨; 導致子宮發爛潰瘍。 後遺: 有可能以後不孕,注意!是有可能;因為你拿寶寶的時候; 會刮子宮壁膜,若常墮胎的話子宮壁膜越刮越薄; 然後受精卵不易著床,就很難再生寶寶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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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建議你,不要拿最好。 因為不但殘害了一個無辜的小生命,又傷身體。 墮胎比生孩子還傷身。 如果你還是執意要拿掉寶寶, 記得一定要到合法的醫院, 墮完胎記的一個禮拜之內千萬不能補,會大量出血。 乖乖呆在家休息,不要吹到風,食物盡量清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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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週後,請男朋友跟做月子一樣好好幫妳補一補吧! 記得要遵照醫生的指示唷! 參考來源 文章來源: http://buzz01.info/4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