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42歲的張華(化名),回首自己的前半生,日子過得就像坐過山車一樣大起大落。她愛上比自己小3歲的李強(化名)後,幫男友買下排屋、山莊、奔馳車、開公司,自己也深得單位老闆信任,手握公章管理公司上千萬的資產。 但轉眼,張華的人生軌跡發生巨變,她為了男友先是挪用公款,鋃鐺入獄;後又變賣自己的房產幫男友還債,但資不抵債;至今,張華共背負著300餘萬元的債務。 而她深愛的男友,東窗事發後就將所有債務丟給她1個人,跑沒了影。現在,張華出獄了,一切生活歸零,她跟拱墅區法院執行局法官說:「我沒錢,但我會去掙錢,一點點來還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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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法官說,自己工作多年見過各種「老賴」,卻很少見到她這樣有誠信的被執行人。「作為被執行人,要求每3個月申報一次財產情況,她每次都會主動來申報。」今天上午,張華再次從富陽趕到拱墅法院執行局的辦公室。 張華 她邂逅了小3歲的男子 離婚後兩人墜入愛河 1997年,只有20歲的張華,獨自從江西老家來到杭州打拚。2年後她結婚了,丈夫是孤兒,「我們兩人除了結婚證外,其他一無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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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2000年時,張華跟自己家裡借了1萬元,在杭州盤下一家小雜貨店。也是這家雜貨店,讓她遇見了後來的男友李強。李強比她小3歲,江西人,在杭州念完大學後,在杭州一獵頭公司工作。至今張華仍能清楚地記得,李強跟她說的第一句話,他的語氣很溫柔:「你這麼小的身板,怎麼在做這樣的力氣活……」 當時,張華正吃力地將裝滿24瓶的啤酒的塑料筐抬起來,想壘在店的角落裡。丈夫從來都沒有這樣關心過自己,這句話一下子就飄進張華的心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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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第一次見麵的小夥子,給張華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隨著兩人接觸得越來越多,張華覺得跟從來不幫忙、不關心自己的丈夫相比,張華好太多了。2003時,張華跟丈夫離婚後,迅速跟李強墜入愛河。 在這之後的4多年時間裡,李強一直對張華很好。張華也在生活中,無微不至地照顧男友,會幫男友洗頭、剪指甲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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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時,張華懷上李強的孩子,但是李強說沒有養孩子的條件,他們就沒有要這個孩子。愛情中自己愛得卑微 男友隱瞞自己已婚 在工作上,張華也很努力。2004年,她應聘進入杭州一家公司做後勤,最初的月工資只有1800元。在這家單位工作的8年裏,她因工作認真負責,深得老闆賞識,從後勤成為單位出納,管理單位所有公章和上千萬的資金,年薪也漲到10萬。 但同時,張華覺得自己在這段愛情中一直愛得很卑微,覺得男友的生命就是自己的全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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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只有初中學歷,他是大學畢業,長得也好看,我結過婚,還有個兒子,他父母一直不同意我們在一起。但他一直都說要給我和兒子一個家,雖不是結婚成家,是給我們買房子。」2005年,李強給了張華5萬元,張華在廣東買下一套房。2007年時,李強說要自己開公司,張華就把房子賣了,賣的12萬都給男友去開公司用。 同時,張華發現男友回家的次數變少了,但她沒有多想,直到2007年下旬,張華被老鄉告知:「我看見李強有老婆了。」張華將信將疑地找男友質問,李強才吞吞吐吐地承認,自己在2007年年初結婚了。 今天上午,張華坐在執行局調解室裏,回憶起當時分手的場景,她依然迅速紅了眼眶,掩麵哭泣。 分手後依然依賴前男友 同時在事業上幫助前男友 張華說,分手後,自己跟李強之就像親人一樣,依然有來往。「我每到生活中遇見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,我都會去找李強幫忙,我習慣依賴他了。」 2008年,張華想把原本留在老家的兒子接來杭州念書,她找李強幫忙。李強二話不說,把張華的兒子轉入杭州一貴族學校就讀,還承擔了學費。 2009年的冬天,李強也終於實現了兩人戀愛時,他重複了很多次的諾言。他花了100多萬,在餘杭區的天都城,給張華買下一套躍層的房子,共200多平方米,讓張華母子搬去居住。 同時,張華開始能在事業上幫到前男友。 2008年,張華說服老闆,將公司的上千萬資金,都存到李強朋友工作的銀行。同時她還跟身邊的小姐妹拉200萬的存款,都存到李強的帳戶中去。因為信任李強,她偶爾還會幫李強每月墊付 2.4萬餘元的利息。同時,李強的生意也越做越大,他接連買下排屋、加長版奔馳車,張華坐過這車,也去參觀過別墅。2010年,李強作為擔保人,張華作為借款人,把張華名下的房產拿去抵押貸款150萬元。第1次這樣貸款,李強如約還錢了。但2011年3月,李強第2次這樣操作抵押貸款150萬元。 2011年時,李強更是大手筆買下一個農莊,張華還帶著同事一起去農莊度假。張華也因此,對李強投資掙錢的能力絲毫沒有懷疑。 男友輝煌事業戛然而止 自己陷入挪用公款泥淖 然而,這一切的輝煌,在2012年戛然而止。2012年3月24日,李強著急地打電話給張華:「我最近手頭上資金周轉不開,差500萬,1周,我只要1周就可以還給你了。」張華二話不說,表示願意幫他。但她哪有這麼多錢,她就大著膽子挪用了公司帳戶上的500萬。 1周後,李強如約還了錢。但從第2次開始,李強就開始還不上錢了。截至2012年7月9日,張華先後共為李強挪用公款900萬元,但是到了2012年12月,還有297萬元沒有還。 挪用公款等的帳目記錄 張華在後半年裡,幾乎天天催李強還錢。李強每次都拿出應收帳一兩萬元的單據給她看,說自己很快就會還錢的,還說,實在不行可以把房產拿去作抵押。而張華希望李強能儘快翻本還錢,李強再來借錢時,她依然去挪用公款。 同年12月20日,張華最後一次催李強還錢,但李強還是一樣推脫,張華這才意識到,錢肯定是沒法在年終審計前還回來了。這下她徹底慌了,整整想了一個晚上:「我該怎麼辦,我並不想失去工作。」 她毫不猶豫:「當然保你」 他卻丟下債務一走了之 第二天一早,張華選擇跟單位財務主管主動坦白:「我犯下大錯誤了。」 單位老總把張華、李強都叫到公司來談欠款該怎麼解決。李強雖拿出一堆房產,想以此抵債,但他的大量房產並沒有產權證,單位老總都不接受。眼見談判陷入僵局,李強暗地裡叫來一撥人,想藉機溜走。 張華的單位工作人員,立即報警。張華和李強都被帶去派出所。 去派出所的路上,李強問張華:「保你還是保我?」 張華脫口而出:「當然保你,保我有什麼用,你在外麵還能去籌錢。」 然而,李強事後並沒有去籌錢,並且迅速失聯。留下張華一人,在看守所以淚洗麵。 2013年8月,法院宣判,張華因挪用公款罪,獲刑5年。 當張華還在監獄裡服刑,第2個噩耗向她砸來,李強第2次將天都城的房屋抵押後,貸款的150萬一分都沒還上。銀行把張華和李強告上法庭,要求還錢,案件進入強製執行階段。李強名下沒有財產了,同時還被追討其他債務。 最終,張華含淚同意法院查封了自己那套房子,最終房屋拍賣得86萬元,不夠還150萬的貸款。這個案件,至今沒有執行完畢。 然而,命運跟張華開的玩笑還沒結束。 2017年1月21日,張華刑滿釋放。結果她哥哥接她回家的路上,發生2次車禍,導致1人死亡。在保險公司賠償後,還需承擔20萬的賠償金。張華跟家人再度四處拚湊錢,張華為此借款7萬元。 他給了1200元後再度失聯 她決定每月還錢 去年7月,債主拉著張華來到拱墅區法院執行局。張華名下已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,按規定,這樣的情況是要採取強製措施的,但張華跟法官說:「我只要找到工作,掙到錢,我就一定會來還欠款。再加上,我自知虧欠還在念高二的兒子,想在暑假多陪陪他……」 法官聽了,心裡也動了容,決定相信她一次,要求她每三個月來申報財產變化。 「這樣說的人有很多,但我在執行局工作4年了,幾乎沒有被執行人主動來申報財產的。」法官當時心裡還有有點懷疑的。 然而,8月31日,張華來了。11月30日,張華再度如約而至……連法官都驚訝於她的守信。 張華說,她出獄後,學起中醫理療,前段時間一個月能掙到3000元,但是最近天冷,沒有生意了。上周,她在富陽一賓館應聘成功服務員,「我想著在趁過年,掙一筆也好。」 為了這個案子,張華也輾轉打聽到李強的聯繫方式。李強打來一個電話,在微信上轉給張華1200元後,將張華拉黑了。 同時,張華挪用公款欠下的297萬元,也會被終身追繳。雖然,事發前,張華讓李強給自己寫下欠條,但李強現在又玩起消失了…… 目前,張華答應,從今年9月開始,每月保留基本生活費後,其餘工資拿來還錢。法官也指出,150萬的借貸糾紛案件,李強作為擔保人,也應該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,「讓她獨自還這筆錢很艱難,李強作為一個男人,應該站出來擔責。」 現在,張華一人獨處時,回想起自己起起伏伏的前半生,眼淚不自覺得就會滑落下來。 「如果房屋再晚一段時間賣,房價上漲了,房子能賣到400來萬了,這筆巨額債務能還了……」張華說道這裡聲音迅速低落下去,停頓了一下,她紅著眼眶,抬頭說:「法官說的對,應該放下過去,人要往前看,自己的而生活要勇敢走下去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