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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興趣,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?
笑话 无题 生活百科

2024-10-29 01:00:00

我是一個戶外愛好者,喜歡爬山,徒步,探險。也就是大家口中喜歡「作死」的驢友。在戶外我遇到過危險,也看到過別人發生危險。

五一假期剛剛結束,就看到了3條悲傷的新聞。

為了興趣,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?

第一條是,登山屆的超級大咖,世界上最快的登山運動員之一,被稱為「 瑞士機器」的烏裏· 斯特克,4月30日在珠峰和洛子峰山脊上橫跨,探索一條無人走過的路線時,不幸遇到雪崩發生意外,從努子峰壁滑墜落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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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一個高海拔登山群裡,現在正是珠峰地區的登山季,群裡有一些人在準備登珠峰,前兩天還有人在大本營見到了烏裏,並拍了合影發到群裡。群裡的人知道這個消息一片嘩然。

烏裏以速度成名,不斷的挑戰者人類攀登高峰的速度,打破了別人的記錄之後,就一次又一次的挑戰自己的記錄。2007年在艾格峰速攀中,攀爬距離2300的冰雪巖石混合地形中,創造了3小時5分鐘的記錄,他覺得自己還可以更快,之後的每一年都要挑戰一次,2009年他的成績是1小時56分鐘。那年他獲得了登山屆的奧斯卡 —— 金冰鎬獎。

2012年,全程不靠吸氧成功登頂珠穆朗瑪峰,2013年速攀世界第十高峰,海拔8091的安娜普爾納峰,從大本營上下僅僅用時28小時,而其他人需要好幾天的時間。並且在這個死亡率最高,難度最大的8000米級別山峰中,他開拓了一條全新的線路,並且還救助了一個在山上垂死的陌生人。那一年他再次獲得金冰鎬獎。

他經常挑戰險峻路線,為了減輕所有的負重,連防止墜落的繩索和設備都不帶,他深知任何一個小小的過失都足以致命...但是這樣一個優秀的登山運動員,卻在不斷挑戰自己的路上,永遠的離開了。向這位偉大的登山家致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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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興趣,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?

第二條新聞是,在四川失聯9天的女驢友,在4月29日被發現,但因傷勢過重,在去往醫院的途中不幸逝世。

4月19日,山東青島女驢友荊茜茜來到四川涼山州木裏縣,準備獨自一人徒步穿越註明的「洛克線」到稻城亞丁,她跟家裡人說,24日會到達亞丁,途中沒有手機信號,到了之後會報平安。荊茜茜與一名朋友相約,4月24日在亞丁碰頭,但她失約了。

失聯之後,當地警方出動100多人,連續尋找了9天。4月29日早上,終於在離她徒步起點大約2個小時的地方,在一條河溝邊發現了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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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河邊有一個包,在背包旁邊,躺在一名身穿綠色衝鋒衣的女子。大家一起驚呼出聲:荊茜茜!搜尋人員上前查看,發現荊茜茜還有微弱的呼吸和脈搏,嘴唇還在微微顫動。經初步查看,她的腿部有骨折,麵容慘白消瘦,狀態非常差。

搜救人員把她抬出大山已經中午12點了,但是就在去往醫院的路上,堅持了9天的荊茜茜沒有挺過最後一關,不幸逝世。

為了興趣,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?

第三條不幸的消息是,來自台灣的一對情侶梁聖嶽與劉宸君,今年2月底去往在尼泊爾喜馬拉雅山脈地區爬山,有人最後一次看到他們是在3月9日,從那之後,他們就失聯了。兩人的父母曾到尼泊爾尋人,男方的家人還僱傭嚮導、包下直升機搜尋。據報導,兩人失蹤的當天山區多處降下大雪,進而造成雪崩。

因為他們兩人走的不是非常危險的路線,相當於山地健身步道,遇難的原因只是因為惡劣的天氣,導致迷路,兩人曾一度試圖退回海拔較低的河穀地區。最終,男友於4月26日於納查特河穀被尋獲,被發現的時候他的體重降了60斤,但他的女朋友卻在被發現前3天,不幸去世。

梁聖嶽2014年高中畢業,曾花了110天從福建騎自行車經浙江、河南、陝西、甘肅到達新疆,完成全程7700公裏的壯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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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聖嶽說,自己是在騎單車橫越大陸回來後,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劉宸君的,因興趣相投,去年才開始交往。

梁聖嶽接受采訪的時候說,3月初他們迷路了,被困期間一度想過跳下懸崖了結生命,但發現了一個山洞,兩人就躲了進去。前三週他們還有自帶的食物可以吃,但是到後來,吃光了後就開始慢慢的絕望,兩人曾一度想自殺,但是沒有成功,後來想著既然死不成就順其自然吧。

在絕望期間,女友說「如果我們誰先掛掉,另一個就吃對方的肉活下去」。不過,男友立即打斷女友的念頭,還開玩笑的說:「我們都要活下去,不然可能會為了吃對方而打起來。」後來女友先離世,媒體詢問:「有動過吃肉的念頭嗎?」 梁聖嶽表示,從來沒有。他還說,如果有來世,他還會約女朋友一起去爬山,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。

給大家看這樣幾個悲傷的故事,並不是想告訴大家「 不作死就不會死 」,只是想說,人的一生如果想成長,是需要不斷的冒險和挑戰的,冒險自然伴隨著危險,但是有危險就要放棄和拒絕嗎?我覺得不是這樣的,而是要在可控的範圍內去冒險。否則,就不是勇敢,而是魯莽了。

2015年,我和幾個朋友報名參了一個連續徒步100公裏的公益活動,為大涼山區的孩子募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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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活動開始前,我們幾個人相約出去拉練一下,到郊區的山裡溜溜腿。我們預計的路線在20多公裏,當天天氣晴好,有點熱,走一會就口渴難耐,需要不停的補水。因為是一天的活動,帶的東西也不多。我的同伴在下一個坡的時候,不小心把肌肉拉傷了,速度自然就降下來了。

當走到一座山的山頂的時候,天氣突變,雷雨大作。瞬間雨水就像瓢潑一樣,因為早上出來的時候,覺得天氣很好,而且為了減重,什麼防雨裝備都沒帶,全身上下,只有一個帶沿的帽子。雨很大,路很滑,無奈,只能站在雨裡被淋著。等了有將近20分鐘,雨漸漸小了,下雨路不好走,不能久留,所以我們決定慢慢走,要不然天黑前就沒辦法下山了。

為了興趣,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?

我們一行6個人,我陪著腿部拉傷的朋友和另一個走在後麵,其他3個人走在前麵,慢慢的距離就拉開了。翻過幾座山之後,我們發現找不到前邊的人了,電話能打通,但是說不清楚他們走到哪裡去了。

後來天越來越黑,我們還是沒辦法找到對方,當天黑下來之後,大概七八點,我們快走到了目的地,在山上已經能看到山下的公路和村子。這時候也找到了另外3個人,因為一個岔路他們走到了山溝的另一麵,我們兩個小隊伍能看到對方的手電筒的光,但是中間隔著山溝。

這不是最大的問題,最大的問題是,天黑了,我們找不到下山的路了。經過很多次嘗試,都沒有找到能走的路,最後無奈,只能求助。剛好山下有村民發現了我們的燈光,他應該猜到我們迷路了,就用手電筒朝我們這邊照。我們用燈光跟對方回應。曾嘗試大聲呼喊把手機號告訴他們,電話溝通,但是失敗了,山裏迴聲太大,只能聽見聲音,但是聽不清內容。

我們看到他們在朝我們這個方向移動,心裡的擔心也放下了。在原地安心的等待,不再去做無畏的嘗試。我們一直在山上等到了10點,接我們的村民才到,他們走了兩個多小時。後來他們帶我們下山的時候才發現,那條下山的路就在我們等待的地方旁邊不超過5米,只是天太黑,而且雜草叢生,沒有被發現。

到了山下,村裡很多人包括村長都在等我們,還驚動了警察叔叔。我們非常內疚給他們帶來了麻煩,也不停的感謝著村民們。後來好心的警察開著一輛皮卡車,把我們帶到了鎮裡。我們坐在皮卡車的車鬥裡,車上裝著一個大籠子。不知道是裝犯人的還是裝流浪狗的,我們坐在車鬥裡說,第一次坐警車,竟然是因為這個。給大家帶來不便非常的自責,同時也深深的感受到這一切都源於自己的疏忽大意,這一天的經歷,都是血淚的教訓啊。

經常有人問我:你又爬山,又跳傘,又潛水的,你膽子咋那麼大?

我說:你錯了,恰恰相反,我膽子很小,我去做一些冒險的刺激的事情,都是在我可控的範圍內的。我不會去做魯莽的事情,而且很多時候,大家對於冒險是有誤解的,比如很多人說跳傘危險,但跳傘確實安全性最高的極限運動之一。越是危險的東西,其實安全措施越完善。我們要挑戰的不是物理上的冒險,而是心理上的冒險,我們要突破的是心裡對恐懼的恐懼,有句話叫「 最大的恐懼就是恐懼本身 」。

我其實是有點恐高的,如果站在高層的陽台上往下看,我都會緊緊地抓緊欄杆。但是我卻去嘗試了攀岩,跳傘。我的攀岩教練跟我說,任何人站在高處都會害怕,無論經驗多豐富。但是當你把心裡的恐懼克服之後,你即使害怕,通過安全措施的保護,和自我調整就會不害怕的,我在15米高的攀岩牆上做下降的時候,開始不敢往下看,但是他一直鼓勵我往下看,讓眼睛去適應,判斷自己的高度,這個就是把風險降低到自己可控範圍。

為了興趣,值得奮不顧身去冒險嗎?

我給過身邊很多人建議,可以在可控的範圍內適當的去冒險,但是不要魯莽的嘗試危險的事情。冒險說明你需要脫離絕對安全的區域,走到陌生的環境裡去挑戰未知,這是一個人成長和進步的必經過程。如果每天只做同樣的事情,做看同樣的風景,那這一輩子的每一天都是在不停的複製粘貼,每一天都是生產線生產出來的標準產品,那是一個多麼無趣的狀態。

我相信前麵新聞中三位不幸的人,無論結果如何,但是他們的人生是富足的,因為他們一直在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,一直在嘗試挑戰自己的極限。他們都是勇敢的人,都是值得尊敬的人。

最後祝福那些逝者安息,也祝福那些一直在挑戰自我的人,平安順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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