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决鼠罪 - 笑话

判决鼠罪

笑话 无题 古代篇 | 更新于: 2025-06-24 13:17:45

嘉靖年间有个御史,四川人,有口才。一个有权势的太监想刁难他,就捉了一只老鼠送 

上,说:“这东西咬坏了我许多衣服,请你判案。” 

御史便判罪道:“这老鼠如果为笞杖(用竹板、木棍打人背、臀)、流放的刑罚还太轻 

些,而判为凌迟(先断肢体再割断咽喉)、绞杀又太重,看来还是判它腐刑(破坏生殖器) 

最合适。” 

那太监知道御史是隐隐讽刺自己,也只能恼怒在心,表面上又不得不佩服他判案的准确。
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