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苦拉拔小孩長大,他卻反過來翻臉不認帳,怎麼辦?新竹一位單親媽媽羅婦就麵臨這樣的狀況,她不甘心兩名兒子受女友影響,告誡她「不要打擾他們生活」,憤而告上法庭,並拿出20年前讓兒子簽的「歸還扶養教育費契約」,讓法官判定兒子須賠償她2054萬元。 ▼羅婦自稱出生自醫師世家,家境優渥,「下嫁一個連執照都沒有的軍人世家,犧牲一切娛樂。」娘家本來還想資助朱姓丈夫開業,但1990年朱姓丈夫再娶,她則獨力把兩個孩子拉拔長大,供他們讀醫學院。 不過羅婦從很久以前就「打好預防針」,1997年,她在兩位兒子成年後,就考量現今年輕人「多無倫理觀念」,避免老年時仰人鼻息,讓兒子簽下「歸還扶養教育費契約」,每個月需把所得純利60%交給她,攤還她栽培兒子的支出5012萬元。 ▼但兩子之後便各自開業,離開羅婦,讓她心灰意冷,向他們提告要求依約還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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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子以500萬與她和解,不過次子主張親情並非借款或僱用的關係,反控母親的合約無效,拒絕支付金錢。▼羅婦在法庭上指出,她自認對兒子有求必應,曾租一棟3層樓公寓給兒子和女友居住,還雇來傭人打掃生活起居。次子以前不愛唸書,她就砸錢請家教為他補習,重考期間的三餐與宵夜也都由羅婦一手包辦,沒讓他吃過外食。 羅婦說為了孩子,她35年來只探望過一次在日本的母親,但兒子卻受到女友影響,逐漸與他疏遠,甚至寄來存證信函,要她別打擾他們生活。羅婦憤而上訴後,一、二審法官認為撫養義務的金額不能歸還,判次子除了每月支付2萬生活費外,另外只需支付羅婦178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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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但羅婦不滿再提出上訴,更把索討的金額從900萬元拉高到2500萬元,最高法官認為次子已成年,且開業收入優渥,有能力還錢,判羅婦勝訴,扣除已償還金額,還需要給羅婦2054萬元,結束了這段長達8年的訴訟。 對媽媽來說,砸了5000多萬和全副心力養孩子,最後卻落得孤苦無依,應該很難以接受吧?不過也是因為這個案例,才讓人知道世界上還有這種契約啊… 資料來源:EBC 文章來源: https://news.ebc.net.tw/news.php?nid=9305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