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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三個女兒!倆姐姐「推舉」小妹養老人「老人走後卻都來爭產」還好提前有安排
姐姐 小妹 老人 无题

2024-01-09 01:00:00

人這一生,走著走著就老了,簡單生活才能幸福,知足常樂才能滿足,真正的成功,不是你人脈多廣,而是在你患難中有多少人能願意幫助你,真正的魅力,不是你外表多誘人,而是你內心多善良。在漸漸老去的時光中,有不少人都有過這樣的疑惑:人老了,靠誰養?


1】三姊妹的家庭

老趙家有仨孩子,全是女兒。

老趙一直想著有個兒子能傳宗接代,生到第三個又是個女兒。孩子多了家裡也養活不起,就打住了。

那個時候,好多家庭都是這樣:老大懂事了幫著帶老二,老二懂事了,再一塊兒帶老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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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們從小就得開始幫著家裡人做事情。畢竟生活條件、經濟條件都比較差。家裡的衣服也一樣,先可著老大,穿不了了,再一個個往下傳。

所以,幾個姊妹長大之後,一說起來,大姐總是對小妹說:「你小時候是我和你二姐帶大的。你小時候,好吃好喝的都先給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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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妹聽到這些話,都不置可否。大姐說的有道理,她記得小時候爸媽上班不在家的時候,倆姐姐怎麼帶著她,有好的時候,也有壞的時候。小嘛,畢竟都不是那麼懂事。長大之後,她也能理解了。

老趙雖然想要兒子沒要成,但是對這仨閨女都還不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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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,老趙和愛人對孩子們的要求很嚴格,作為父母,最大的心願就是讓女兒們今後能有個好前程,所以在學習上督促的一直很緊。生活上,省吃儉用能給孩子的,都給了孩子。對待三個女兒,不偏不倚,一般有什麼好吃的好喝的,都分成三份。

老大、老二小時候學習都很一般,而且有時候也不怎麼「聽話」,這是讓老趙兩口子最頭疼的事情。反觀起來,老三一直成績都不錯,對待爸媽的「教訓」也都言聽計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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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一長,大姐、二姐對小妹總有點不平衡的心態。

雖說從老人心理上,沒有什麼偏頗的意思,但是從行為上給孩子們的感覺就是,老人喜歡三妹,對老大、老二不好。

幾個孩子長大成人之後,先後都找到婆家。老大、老二參加工作比較早,愛人都是在工作中認識的。老三一直念到大學畢業,愛人是大學同學,倆人從大三的時候開始交往,畢業之後工作了兩年多結的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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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女兒結婚的時候,老趙和愛人都給女兒們準備了嫁妝。老三的嫁妝最「豐厚」,這愈發的讓老大、老二心理不平衡。但是老趙的理由也很客觀:「你們倆結婚的時候,咱家沒什麼錢。你妹妹結婚的時候,咱們的經濟條件好了,就多準備點。咱們是量入為出啊。」


2】倆姐姐「推舉」小妹照顧老人

三個女兒參加工作之後,都陪在父母身邊。

如果說「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」,這句話放在老三身上一點不為過。每個禮拜,少說三、四天都和丈夫一起回來,晚上陪爸媽一塊兒吃個飯。大姐、二姐看到小妹去的這麼勤快,心想反正老人也有陪著,還是他們最喜歡的老小,去不去的也無所謂。

就這樣,時間一長,基本上都是老三看望老人,大姐和二姐也就是逢年過節過去看看。

有一天,正在班上,老三的電話突然響了。裡麵傳來母親急促的聲音:

「閨女,你趕緊回來一趟,你爸心臟有點不舒服,我有點擔心。一會兒我再給你姐她們打電話。」

老三一聽,放下手頭工作就往家裡趕。老趙四十多歲的時候就查出心臟有問題,這過了三十年了,萬一有個什麼事兒,真有可能就是個大麻煩。母親身體也不太好,高血壓好多年了,這要是再一著急上火,就是亂上添亂了。

老三急急忙忙的趕到家,一看父親的臉色煞白,也嚇壞了,趕緊打的急救電話送到醫院。

老大、老二後來也趕到了醫院。到醫院之後,先問了一下老趙的情況,聽說正在搶救,只能等結果。老大開始有點不高興了:

「媽,你說你這事兒辦的。到醫院了怎麼也不跟我們說一聲?我和老二回到家,一個人沒有,讓我們白跑一趟。要是說好到醫院,我們直接過來就行了。」

老三聽到姐姐沖著母親的抱怨,把話趕緊接過來了:

「姐,是我當時一看爸的情況叫的急救,當時也沒顧上給你們打電話。這事兒不怨媽,你別怪她。」

本來平時就對妹妹有看法,大姐沖著小妹就吼了起來,二姐也在邊上「幫襯」著:

「你這好啊!真孝順,啥事不用跟我們商量就自己做主了。那也不用這麼溜我們吧?」

母親看到這個時候還爭吵,特別不高興:

「別吵了!你妹不是為了你爸好?都什麼時候了,還為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。」

這話在老大和老二聽來,又是「向著」小妹的……

老趙搶救過來了。住院期間直到出院,都是老三在陪護,跟單位請了兩個禮拜的假。老大、老二晚上下班了過來看看,也沒提過要不要替小妹值夜的事情,一次沒提過。

這件事過了之後的一天,大姐把三妹叫了出來,二姐也在場。

「小妹,這麼著。我跟你二姐商量了一下。今後爸媽的事兒都交給你了。他們稀罕你,看到我倆估計也是生氣,何必呢?另外,你放心,爸媽那點財產我們也不要,你給他們養老,全留給你。」

聽到這些話,小妹沒說什麼。她自己心裡很清楚應該做什麼:

就算沒有倆姐姐,該伺候老人的也要伺候,這跟是不是交給她一個人無關。人得學會感恩,爸媽撫育了自己、把自己培養長大成人,再怎麼樣,必須要回饋。倆姐姐說的什麼惹老人生氣不生氣的說辭,無所謂。至於財產,這壓根就不是她們說了算的事兒,完全沒有必要用這個作為交換條件。


3】老人過世,姐姐「悔約」

姐妹之間的對話,誰也沒跟老人說過。

小妹一如既往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。

老人可能有些許的感覺,因為老大和老二回家的次數明顯更少了,但是老倆也沒過問什麼。老人想的也挺開:不奢望什麼,有一個對自己好的孩子,就已經很知足了。

到2016年的時候,老趙夫妻倆相繼過世。

老倆這一輩子除了三個女兒,還留下一套房子和一張存摺。處理完老人的後事,小女兒開始整理父母的物品。

在父母臥室床頭櫃的抽屜裏,小女兒發現一個大信封……

小女兒打算把爸媽的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。穩妥起見,還是徵求了一下大姐和二姐的意見。當初倆姐姐口頭說過今後老人財產的問題。

誰知倆姐姐矢口否認!

大姐說道:

「小妹,當時我們就這麼一說。

你不想想,爸媽就留下咱們仨,你一個人都要了,有點不合適吧?況且,你小的時候,我和你二姐也沒少為你操心,這些事兒就不算了?這時候你怎麼不記得了?」

二姐在邊上也「敲邊鼓」:

「姐說的對。誰家老人走了,財產不是給孩子們平分?你一個人打算全要,有些太貪了吧?就算爸媽喜歡你,那也是他們的喜好,做兒女的幹涉不了。但是你這種態度,傷姐妹感情吧?反正我是不同意。」

倆姐姐的說法,在小妹的意料之中,也在意料之外。

意料之中,是因為她已經預想到了,父母留下來的房子是一筆巨大的財產。對於財產「眼紅」,見怪不怪,想分的心思很正常。意料之外,是當初倆姐姐承諾的話全當不認。

別管爸媽是否喜歡自己,至少在父母處理三個女兒的事情上,一直都是很公平的。小的時候什麼東西都平分,孩子自立了,老人也沒有必要再給孩子什麼。反過來,孩子對老人怎麼樣,老人就對孩子怎麼樣,這也很公平。

倆姐姐小時候「照顧」自己,基本上都是各自玩各自的,無非家裡多了兩個稍微懂點事兒的大孩子而已。要說對自己照顧多少,也談不上。後來上學也是各學各的,不像有些家裡,老大對老小那麼體貼、關愛。

小妹設想過結果。本來不願意多說什麼。到這種地步,妹妹也沒別的辦法,只好拿出老人留下來的信封。

裡麵有三樣東西:一樣是房產證,一樣是登記在父親名下的存摺。還有一樣,兩張紙——父母生前各自訂立的公證遺囑,大概的意思是:

「我去世之後,房子中我的份額全部由我的三女兒繼承。」


4】結語

要說老人心裡沒數麼?通過遺囑,可以很清楚的看到,老人心裡有數。

對於老人而言,想的很清楚,也很周到。所謂清楚,他們知道應該把財產留給誰;所謂周到,是通過一份遺囑把自己的想法落實了下去。

老人生前肯定考慮過未來幾個女兒可能會爭產的問題。小女兒對自己照顧多,把財產全給到小女兒,第一,這完全是老人個人的意思,換句話說,願意給誰都行,只要是個人意思就可以。第二,老人給的人,是對自己好的人。老人並沒有強求過讓誰來照顧他們,誰做到了就給誰。小女兒做到了,給她無可厚非。

至於大姐、二姐對小妹做出的口頭「承諾」,老倆並不知道。遺囑的事情,完全是老人從對小女兒認可的角度。

回過頭去看,這個事情中有幾個知識點,與大家做一個分享:


1.贍養者多分,不贍養者少分或不分。

這是在我國現行《繼承法》中的明確規定。但是,會有兩個容易「扯皮」的地方:

贍養的界定是什麼?天天陪著算,還是每天一個電話就可以?每周看望老人三次算,還是給老人錢才算?這是不太容易界定的。在某種程度上,「贍養」是個大家都明白、但是需要定性判斷的事兒——沒有量化的標準。

多少叫少分?這也是沒有標準的。一套房子少分1%,還是10%,都叫少分,但這裡的區別就大了。這是靠「裁量」的,空間很大。

所以,「贍養」的衡量標準,實際上應該放在老人心裡。而體現的最好形式,就是遺囑。


2.法定繼承情況下,繼承人平分。

如果沒有遺囑,按照法定繼承,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分。

二女兒一句話說的是對的:誰家老人走了,財產不是給孩子們平分?

這裡是有一個前提的:家裡的孩子們對老人都盡到了應盡的贍養義務,並且子女之間關係融洽。

對於老趙家三姐妹的情況,明顯不太符合這個前提條件。

所以,針對多子女家庭、尤其是子女們對老人盡孝程度不一的,老人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,非常必要。


3.遺囑的形式。

上麵提到,老趙和老伴兒訂立的是公證遺囑。

合法的遺囑形式有很多,公證遺囑是形式之一,也是目前規定的具有最高效力的遺囑形式。

但是,遺囑本身是不必須公證的。在繼承法規定中,自己寫(自書遺囑)、或者請別人寫(代書遺囑),只要做到內容形式清楚明確、證據保存完整,同樣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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