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到頭更飯與行糧瓶更飯是鬼飯的俗稱,燒到頭更飯和作香更飯這種民族傳統風俗,是對死者和長輩死者表示孝敬。
凡是逢年過節,或四時八節祭奠亡靈,俗稱祭祖作香,認為子孫在祭祖作香時,祖宗的亡靈都要回來吃飯,這種祭祖作香飯俗稱更飯。
到頭更飯的說法不同於一般人們所說的更飯,所謂到頭更飯是指某人過世,家人要為死者燒最後一頓上冥間時吃的鬼飯,這種飯就叫到頭更飯。
燒到頭更飯,民間傳統風俗都很講究:要求死者的長子即稱孝子,頭戴孝帽(白帽),身穿孝衣,手拿盆或碗到不同姓氏的七家人家去討“七姓米”回來燒到頭更飯。
燒到頭更飯時,把討來的七姓米放入鍋中加少量的水,然後只拗一個大草把,由孝子跪在灶門口點火燒飯,邊燒邊喊“××親人,兒子為你燒更飯拉”,等刐臀個夭草把燒完即成。
另外再煮一個雞蛋,把更飯和雞蛋一起盛到一個碗裡,然後,在死者入殮後放在死者棺材底下,待死者出殯前將此到頭更飯倒入“行糧瓶”中,和死者的棺材或骨灰盒一起埋入土中,表示死者在陰間有飯吃。
燒到頭更飯此風俗至今未變,這也許是民間傳統中人們表示對死者的一種尊敬和安慰吧。
“行糧瓶”,舊時把它稱作是死者的“糧倉”,舊時用一個小陶罐來做行糧瓶,當死者發喪出殯前,由風水先生將死者的到頭更飯放進陶罐,另加上米、麥、紅豆、綠豆、黃豆、芝麻、栗七種糧食,然後用紅紙青線封口,在死者出殯時一起埋入土中,行糧瓶都埋在死者的棺材頭坑前的小孔中,現時則埋在骨灰盒正麵的小孔中。
4、種火種火是喪事風俗中帶有迷信色彩的傳統風俗。
舊時,凡死者入土、新墳墓堆好後,死者的親兒子們必須在當天晚上,帶著紙錢和稻草到墳上去燒化,這就叫種火。
種火有兩層意思,一是為死者暖身,二是為死者燒飯。
這樣的種火要經過三天,而且第二天要比第一天晚,第三天要比第二天晚,在第三天種火,燒過紙錢和稻草後要放一包火柴,並對著死者的墳禱告:“××親人,從今以後就不再來為你燯颯了,以後你就自己燒了吃吧。
”到此,為死者的種火儀式就算結束,此風俗純屬迷信,但因前人留下的風俗,至今依舊。
現在,各地建了安息堂,此風從此絕跡。
5、送飯為死者送飯的風俗純屬封建迷信。
此風俗在舊時比較流行。
何謂送飯?按封建迷信的說法,人的死是到其陽壽終止那天,陰間閻王命鬼使“判官”在其生死簿上將其名字用紅筆勾掉,然後判官再命鬼使牛頭馬麵、捕快到陽間將其魂魄拘到陰間受審,在受審前七天之內(民間俗種頭七),其魂魄並不直接帶往陰間,而是押在舊時的家廟,又稱本廟裡,好比是陰間的看守所,在這七天之內,死者亡魂將在家廟裡受到家廟鬼使的種種鞭苔,為減輕死者的罪行,死者家屬必須要在死者亡故的當天或第二天到家廟去送飯。
送飯有兩層意思:一是要多燒紙錢,在焚燒時要向家廟鬼使通禪:什麼“請差人馬快對××親人吊低點,打輕點,我們給你作揖,我們給你送錢”之類的話,用現代人皏覀點來看,這就是給冥使行賄,仉俿使死者減輕罪行;二是給死者送临路飯"防止死者在路上受餓。
為死者送飯風俗,在1952年大破封建迷信,大拆廟宇後,曾有一度收斂,因為當時的所有小庵小廟的菩薩都被打掉,人們想為死者送鬼飯也沒有地方。
然而人們的封建迷信一時不能根除,沒有了菩薩,人們就把飯送到原來的小庵小廟的門口以了心念。
文革後,此類送鬼飯風俗就絕跡了。
到了七十年代末,各地又掀起了一股建廟風,送鬼飯之風死灰復燃,一些神漢、巫婆、佛頭趁機大肆活動,他們(她們)把過去早已打倒的封建神權在暗中宣揚,各自在劃定的迷信勢力範圍內,從中組織迷信者到處做佛事賺錢,並宣揚神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