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人在結婚之後,和娘家人的關係就會很微妙。
對於有些家庭來說,女兒出嫁,只是換了居住的地方,回到娘家還是跟之前一樣的待遇。
但對於有些家庭而言,女兒出嫁後,再回來就是客人。
01. 如果有人問你,30歲以前最後悔的事情有哪些? 方娜的答案肯定是:後悔毫無保留地信任母親,並且持之以恆地為母親打錢。
為什麼會這麼說? 因為方娜從參加工作開始,每個月都固定打給母親2000塊錢,即便後來她結婚了也不曾間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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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後來呢,她所有的付出都付諸東流了,母親傷透了她的心,讓她對於「親情」二字,徹底心灰意冷。 她不間斷的幫襯娘家,這在母親看來,是一種理所當然。
所以母親不僅沒有為此感到感激,甚至連對於她的最後一點溫情也要剝去。 方娜和前夫差點離婚,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歸咎於自己的母親。
母親是一個重男輕女的人,這些年她一直無底線地向方娜索取,哪怕導致她離婚也在所不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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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正在她眼裡,女兒是否幸福不重要,重要的是兒子可以過得好。 是的,她一直找女兒索取,向女兒要錢,就是為了給自己那個爛泥扶不上牆的兒子。
方娜從小便生活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裏,在她逐漸長大的這些年,曾經受過多少委屈和不公平待遇,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。
可那又怎樣呢?她還是善良又心軟,工作以後不斷往家裡打錢,努力做一個孝順又懂事的女兒,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夠多愛自己一些,多肯定自己一些。
02. 不被愛的孩子,總是希望得到父母更多的關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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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事實上,她越是努力證明自己很強,在父母眼裡就越是不值一提,因為他們的心思,都在自己的兒子身上。 在他們看來,女兒早晚都要出嫁的,嫁出去的女兒就等於潑出去的水,只是一個外人。
可兒子不一樣,兒子是全家的希望,將來還要指望他來傳宗接代,所以對兒子好是理所當然,對女兒不好,也是理所當然。
方娜結婚的時候,婆家給了八萬八的彩禮,結果一分錢都沒有帶回去。
因為母親全部把這些錢佔為己有了,認為這是他們這些年養育女兒的回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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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方娜心裡清楚,這些年母親並沒有自己用,而是在給自己的弟弟攢著。
早在她參加工作的時候,母親就一直跟她說: ——「現在的農村,找一個媳婦挺難的,如果你弟弟沒房沒車的話,估計沒有女孩子願意嫁給他,可他娶不到媳婦,我們全家都完了,他可是我們全部的希望,還指望他傳宗接代呢。
所以你要好好工作,努力掙錢,早點給弟弟買房買車。」方娜當然覺得委屈,可委屈又能怎樣呢?她從小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,而且這樣的話聽得多了,她也開始把弟弟的終身大事,當成自己的事了。
結婚的時候,母親將八萬八彩禮全部拿去,她並沒有反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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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那時候,她只想早點離開家,希望成立自己的家庭,離這個沒有溫度的娘家,遠一些,再遠一些。
03. 電視劇《歡樂頌》裏,樊勝美有句話說:「一個人的原生家庭,就是一個人的宿命,是逃不掉的。」 當她說這句話的時候,眼裡滿是絕望。
但其實,這不過是一句悲觀喪氣的話罷了,原生家庭自然無法改變,但是我們卻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自己。 這也是後來方娜才意識到的。
結婚以後,她依舊每個月往娘家打錢,這件事觸及到了老公的底線,在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她以後,終於還是絕望了,決定給她最後一次機會。
因為這件事,他們曾經無數次的爭吵,可方娜每次都堅持,認為自己並沒有做錯。
認為就算結婚了,娘家還是自己的家。 後來,老公實在沒辦法,就跟她說: ——「既然我說什麼你都不相信,那我有一個方法,可以讓你看清你父母的真麵目,如果你看清了,還是堅持給他們打錢,那我們就離婚,就當我看錯了人;如果你看清以後,意識到自己錯了,不再管他們,那我們就繼續過。」 方娜答應了,老公接著說:「你就跟你爸媽說,我們離婚了,問問他們,你能不能回家住。」 當時方娜信心滿滿,因為她覺得自己這些年為家裡做那麼多貢獻,父母怎麼也得供著她,好好對待她,至少她要比那個不爭氣的弟弟,要受待見多了。
可她終究還是錯了,不僅錯了,還錯得離譜。
04. 某一個周六的上午,她假裝哭喪著臉回娘家,告訴母親自己離婚了,要搬回來住。
可母親一聽到她這樣說,臉色立即就變了,後來毫不客氣地跟她說:「你既然已經結婚了,就是別人家的人了,如果你離婚後回家住,以後你弟弟怎麼辦?誰能保證你未來的弟媳不會嫌棄你?而且離婚的人不吉利,你還是出去租房住吧,我怕你影響你弟弟相親娶妻。」 方娜並沒有死心,而是堅持問母親:「這套房,大半的錢都是我出的吧?我這些年每個月都往家裡打錢,這你是知道的,現在憑什麼連我住的資格都沒有?這不公平。」 母親冷笑一聲,說道:「別跟我在這裡說什麼公平不公平,我們把你養這麼大,你拿錢買房是應該的。」 方娜不想再停下去了,眼淚啪嗒啪嗒往下掉,在那一刻,她徹底醒悟了。
她終於明白老公為什麼讓她告訴母親自己離婚了,就是在給自己最後一次機會。
如果她再不醒悟,連婚姻也要徹底失去,如果到那時候再看清母親的真面目,一切就都來不及了。 她心灰意冷地回家,只想躲在老公身邊大哭一場。
三天後,她將母親所有的聯繫方式都拉黑了,並且明確地告訴她:以後再也不會給你打一分錢。
母親怔住了,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,直接大老遠跑到女兒家來問,不來還好,一來方娜將這些年積累的所有委屈都爆發了,她直接對著母親大吼道:「同樣都是你的親生孩子,我和弟弟的待遇卻天差地別,憑什麼?這些年我努力掙錢補貼家用,你卻始終把我當外人,既然如此我們不必再有任何親情了,我不會再向你打錢,你們的事,從此與我無關。」 母親還沒反應過來,方娜就將她推了出去,關上了門,任憑母親在外大吵大鬧。
聽著母親的罵聲,她的眼裡還是不爭氣地流了出來,一門之隔,隔斷的卻是母女情分。
她很慶幸自己用假離婚,使劇情反轉,母親悔不當初,恰恰是她的重生之時。 方娜在心裡對自己說,為原生家庭犧牲那麼多,是時候為自己活著了。
想到這裡,她感到一種解脫,從未如此輕鬆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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